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,学校党委巡察组于2023年11月17日至12月16日,对法学院党委开展巡察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巡察对象
法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,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;下一级主要负责人。
二、巡察内容
按照深化政治巡察、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,贯彻“发现问题、形成震慑、推动改革、促进发展”工作方针,聚焦巡察对象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,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、中央省委决策部署、学校党委重要部署情况,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,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,监督检查对巡视、审计等监督和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。
根据巡察工作职责,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、来电、来访。对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,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三、反映问题的渠道
巡察期间,设立信访接待点、摆放意见箱、开通举报电话和互联网电子邮箱接受来电、来信、来访。
(一)信访接待点:位于安徽医科大学本部锡祺楼3楼第一巡察组处;
(二)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:安徽医科大学本部锡祺楼3楼西侧电梯口和安徽医科大学南校区怀远楼一楼西侧法学院入口处;
(三)信访举报电话:65167232;
(四)电子邮箱:dwxcz1@ahmu.edu.cn;
(五)通信地址:合肥市梅山路81号安徽医科大学党委第一巡察组收(邮编230032)。
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,截止时间为12月16日。
中共安徽医科大学委员会巡察组
2023年11月17日
一、巡察对象
法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,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;下一级主要负责人。
二、巡察内容
按照深化政治巡察、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,贯彻“发现问题、形成震慑、推动改革、促进发展”工作方针,聚焦巡察对象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,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、中央省委决策部署、学校党委重要部署情况,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,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,监督检查对巡视、审计等监督和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。
根据巡察工作职责,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、来电、来访。对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,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三、反映问题的渠道
巡察期间,设立信访接待点、摆放意见箱、开通举报电话和互联网电子邮箱接受来电、来信、来访。
(一)信访接待点:位于安徽医科大学本部锡祺楼3楼第一巡察组处;
(二)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:安徽医科大学本部锡祺楼3楼西侧电梯口和安徽医科大学南校区怀远楼一楼西侧法学院入口处;
(三)信访举报电话:65167232;
(四)电子邮箱:dwxcz1@ahmu.edu.cn;
(五)通信地址:合肥市梅山路81号安徽医科大学党委第一巡察组收(邮编230032)。
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,截止时间为12月16日。
中共安徽医科大学委员会巡察组
2023年11月17日